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科研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科研动态 | 管理规章 | 科研成果 | 学术论坛 | 开大学报 | 科研院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10月15日  

各部门、学院、分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具体见附件),请积极组织申报和结题工作。

  一、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

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员工,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厅审核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请各申报人务必于20211110日前按要求报送材料,其中,纸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杜嵩泉:电话:83270724,邮箱:2452575518@qq.com

  二、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下半年结题

请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11112日前按要求报送结题材料,其中纸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每个项目1份,佐证材料,同时将《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发送到到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杜嵩泉:电话:83270724,邮箱:2452575518@qq.com


                  科研处

                20211015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福建开放大学科研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