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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新型智库2026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03月30日  

各学院、部门,各市县开大: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组织省新型智库2026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闽委研〔2026〕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主题

本次课题申报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提高新型智库服务省委决策水平,设立重大研究课题10项、重点研究课题30项,涵盖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扩大内需、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开放、两岸融合、区域协调、文化强省、民生保障、生态省建设等领域。具体课题目录详见原通知附件1。

课题研究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决策咨询价值,为省委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撑。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具有专业研究基础和能力的教师及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与方向

1.限项要求。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省自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等项目立项的,不能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防止重复申报或重复立项。

2.选题要求。申请人应根据专业优势和研究能力,从研究课题方向(见原通知附件1)中选择一个方向,结合自身研究条件、专长进一步细化选题。具体选题符合选题方向即可,可不局限于原文件所列内容。

三、课题经费与结项要求

(一)课题经费

立项课题经费由省新型智库建设专项经费列支,课题经费标准与2025年相同。立项后拨付50%研究经费,结项后再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

(二)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

重大研究课题:提交3万字总报告,并形成2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在《智库专报》刊发,或经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

重点研究课题:提交2万字总报告,并形成1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在《智库专报》刊发,或经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

2.直接结项。课题研究成果有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直接认定为达到结项条件,免于评审。

3.结项时间:2026年10月30日。鼓励达到研究预期成果尽快提交报送。

4.撤销情形。研究成果存在弄虚作假,与批准立项研究设计明显不符,首次评审认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评审认定仍不合格的,立项项目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付未使用的项目经费通过原渠道退回。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一)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

1.《福建省新型智库2026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

2.《福建省新型智库2026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3)一式3份;

3.上述材料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后续工作

学校审核汇总后,将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省委政策研究室。评审结果将由省委政策研究室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

联系人:黄国文

联系电话:0591-87270724

电子邮箱:18601366@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左海校区向新楼410室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二)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部门:中共福建省委政策研究室

联系人:谢思宁

联系电话:0591-8502173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大院75号楼209室

附件:

1.《中共福建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组织省新型智库2026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闽委研〔2026〕7号)

2.原通知附件

科研处

2026年3月30日

附件【闽委研〔2026〕7号.pdf已下载
附件【闽委研〔2026〕7号原通知-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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