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各市县开大: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组织省新型智库2026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闽委研〔2026〕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主题
本次课题申报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提高新型智库服务省委决策水平,设立重大研究课题10项、重点研究课题30项,涵盖实体经济、科技创新、扩大内需、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开放、两岸融合、区域协调、文化强省、民生保障、生态省建设等领域。具体课题目录详见原通知附件1。
课题研究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决策咨询价值,为省委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撑。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具有专业研究基础和能力的教师及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与方向
1.限项要求。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省自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等项目立项的,不能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防止重复申报或重复立项。
2.选题要求。申请人应根据专业优势和研究能力,从研究课题方向(见原通知附件1)中选择一个方向,结合自身研究条件、专长进一步细化选题。具体选题符合选题方向即可,可不局限于原文件所列内容。
三、课题经费与结项要求
(一)课题经费
立项课题经费由省新型智库建设专项经费列支,课题经费标准与2025年相同。立项后拨付50%研究经费,结项后再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
(二)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
重大研究课题:提交3万字总报告,并形成2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在《智库专报》刊发,或经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
重点研究课题:提交2万字总报告,并形成1篇以上3000字左右阶段性成果在《智库专报》刊发,或经评审认定达到研究预期。
2.直接结项。课题研究成果有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直接认定为达到结项条件,免于评审。
3.结项时间:2026年10月30日。鼓励达到研究预期成果尽快提交报送。
4.撤销情形。研究成果存在弄虚作假,与批准立项研究设计明显不符,首次评审认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评审认定仍不合格的,立项项目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已拨付未使用的项目经费通过原渠道退回。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一)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
1.《福建省新型智库2026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
2.《福建省新型智库2026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见附件3)一式3份;
3.上述材料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后续工作
学校审核汇总后,将统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省委政策研究室。评审结果将由省委政策研究室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
联系人:黄国文
联系电话:0591-87270724
电子邮箱:18601366@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左海校区向新楼410室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二)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部门:中共福建省委政策研究室
联系人:谢思宁
联系电话:0591-8502173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大院75号楼209室
附件:
1.《中共福建省委政策研究室关于组织省新型智库2026年重大重点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闽委研〔2026〕7号)
2.原通知附件
科研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