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将《“研究阐释202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将我校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主题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奋力推进社科强省建设。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调研课题,将学术研究与省委省政府关注的大事要事紧密结合,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新福建建设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撑。
二、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6万元
三、申报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熟悉福建省情,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决策咨询研究经验;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四、申报要求
1.须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见附件)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指南一致。
2.以下情况不得申报:
(1)在研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前已公布结项通知的除外)
(2)已获得“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项预立项者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被鉴定为不合格或终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终止之日起三年内、撤项之日起五年内)
3.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请
(2)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3)在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
(4)在研项目负责人最多作为成员参与一个项目
五、立项方式
实行预立项方式:
1.经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后,确立为预立项项目。
2.阶段性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予以正式立项并拨付经费:
(1)入选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
(2)入选省委办公厅《领导参阅》、省政府办公厅《政讯专报》、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
(3)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采纳
(4)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刊发
(5)在《中国社会科学报》《福建日报》理论周刊《海峡通讯》刊发(2000字以上)
注:阶段性成果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投稿时原则上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3.预立项后阶段性成果未达条件的,撤销预立项。
六、成果要求与完成期限
(1)阶段性成果:完成时限为2026年9月30日
(2)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
(3)研究期限:1年(以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七、申报时间与方式
(1)申报系统: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
(2)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至4月30日17:30
(3)申请人须实名注册,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下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七、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限两张)
(3)系统导出的申报项目一览表1份(加盖科研处公章)
2.电子材料:
(1)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含Word格式《申请书》《论证活页》)
(2)以申报单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18603366@qq.com
3.校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申请人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一)校内联系
联系人:黄国文
联系电话:0591-83270724
电子邮箱:18601366@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左海校区向新楼410室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二)项目主管部门
联系部门: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
联系人:杨子南
联系电话:0591-8502503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兴路83号
邮编:350025
附件:
1.“研究阐释202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公告(公告链接:https://www.fjskl.org.cn/contents/648/1005344.html)
2.“研究阐释2026年省委省政府重点课题”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