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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05月18日 黄国文 

各学院、部门,各市县开大:

现将《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课题组认真做好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本次结题对象为2021年至2024年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请各单位对照立项名单,逐一通知到相关课题组,确保应结尽结。2020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课题,将撤销立项资格,不再接受结题申请。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课题组须按照省教科规划办通知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申请评审书复印件、开题报告表原件、中期检查表原件、结题鉴定表原件(须专家签名并加盖公章)、成果简介(不超过3000字)、研究总报告、课题代表性成果复印件(不超过5项)、重要变更表原件等。

(二)结题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分别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压缩后不超过50M,命名为“立项批准号+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结题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请各课题组须于2026年7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1.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2.《结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份;

3.上述材料电子版。

(三)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不接收课题组直接报送的结题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各课题组应邀请至少2名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高校课题应邀请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形成鉴定意见。

(二)结题成果须标注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批准号等基本信息,未标注的不予认可。

(三)课题变更事项须已在中期检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课题重要变更表。未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应与课题申请评审书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国文

联系电话:0591-87270724

电子邮箱:18601366@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左海校区向新楼410室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附件:

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6〕1号)(http://jyt.fujian.gov.cn/ztzl/fjsjykxyjs/tzgg/202605/t20260512_7146954.htm)

2.结题材料装订格式.docx

3.结题信息汇总表.xls

4相关资料(结题鉴定表等).doc

科研处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_ 通知公告_ 福建省教育厅.pdf已下载
附件【2.结题材料装订格式.docx已下载
附件【3.结题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4.相关资料(结题鉴定表等).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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