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各市县开大:
现将《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课题组认真做好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本次结题对象为2021年至2024年立项的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请各单位对照立项名单,逐一通知到相关课题组,确保应结尽结。2020年及之前立项未结题的课题,将撤销立项资格,不再接受结题申请。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课题组须按照省教科规划办通知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申请评审书复印件、开题报告表原件、中期检查表原件、结题鉴定表原件(须专家签名并加盖公章)、成果简介(不超过3000字)、研究总报告、课题代表性成果复印件(不超过5项)、重要变更表原件等。
(二)结题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分别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每项课题的结题材料压缩后不超过50M,命名为“立项批准号+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结题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请各课题组须于2026年7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1.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2.《结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份;
3.上述材料电子版。
(三)学校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不接收课题组直接报送的结题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各课题组应邀请至少2名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高校课题应邀请至少1名正高级职称专家),形成鉴定意见。
(二)结题成果须标注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批准号等基本信息,未标注的不予认可。
(三)课题变更事项须已在中期检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课题重要变更表。未申请变更的,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排序应与课题申请评审书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国文
联系电话:0591-87270724
电子邮箱:18601366@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左海校区向新楼410室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附件:
1.《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规〔2026〕1号)(http://jyt.fujian.gov.cn/ztzl/fjsjykxyjs/tzgg/202605/t20260512_7146954.htm)
2.结题材料装订格式.docx
3.结题信息汇总表.xls
4.相关资料(结题鉴定表等).doc
科研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