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教育学科申报要求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3. 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 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 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三、申报方式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科研处,学校审核后,报送省全规办统一寄送。
四、申报材料
1. 申请书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 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 成果查重报告1份。
4. 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同步报送科研处,学校汇总审核后按要求统一发送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电子邮箱。
五、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申请人于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学校审核汇总后,按要求报送。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原申报公告和教育学科申报要求,确保申报成果、申报资格、材料份数和装订方式符合规定。
2. 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和学术规范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重复申报。
3. 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申报成果、成果概要、查重报告、修改说明等材料请按要求完整提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国文
联系电话:0591-83270724
电子邮箱:18601366@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左海校区向新楼410室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附件:
1.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6/0708/c431030-40756095.html)
2.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相关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