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推荐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人选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福建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我校长期从事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员,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参加推荐。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社会声誉良好;无学术不端和科研失信行为,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作为负责人主持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或作为核心成员(含主持人排名前3)参与过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
本通知所指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省级教育科研课题包含省社会科学基金、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一级学会等设立的教育科研项目或课题。
二、推荐方式
本次增补实行个人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推荐名额不限。省教科所不接收个人自荐,我校推荐材料由科研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提交《福建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二)校内报送。请申请人于10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18601366@qq.com。因时间紧迫,请有意向的教师及时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优先入库情形。推荐人选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咨询报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获省教育厅采纳运用(含奖励表彰);或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含在《教育评论》发表,或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上发表教育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管理研究方面文章的,将优先纳入专家库。
(二)专家履职。入库专家应积极承担教育科研项目评审、成果鉴定、决策咨询、实践指导等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长期不参与专家任务,或因违纪违法等原因不符合入库条件的,省教科所将视情调整退出。
五、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黄国文;
联系电话:0591-83270724;
电子邮箱:18601366@qq.com;
办公地点:左海校区向新楼410室 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附件:
1.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推荐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人选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科研专家库专家增补推荐人选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10月23日